《关于加强困难退役军人帮扶援助工作的实施意见》政策解读
解读方式 | 图文方式 | 生成日期 | 2021-12-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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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自治区退役军人事务厅 | 解读单位 | 自治区退役军人事务厅 |
自治区退役军人事务厅、民政厅、财政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住房城乡建设厅、自治区医疗保障局等6部门,近日联合印发了《关于加强困难退役军人帮扶援助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
《实施意见》共6部分,包括总体要求、帮扶援助对象、帮扶援助情形、帮扶援助方式及标准、申请审批程序、保障措施等方面。
《实施意见》明确,对符合帮扶援助情形的困难退役军人,通过提供资金援助、实物援助、社会化服务援助等措施,做到应保尽保、应救尽救、应助尽助,增强困难退役军人的获得感、幸福感、荣誉感。
《实施意见》要求,各地各部门要强化政治责任和使命担当,完善政策措施,健全工作机制,扎实开展好困难退役军人帮扶援助工作,确保党和国家对退役军人的关心关爱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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