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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阳县:完善退役军人纸质档案管理工作

发布时间: 2024-07-17 来源: 彭阳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进一步规范退役军人档案管理工作,有效保护和利用档案,确保档案无丢失或损毁,彭阳县退役军人事务局积极落实四项举措,累计完善1370彭阳籍退役军人档案资料

完善体制机制,强化责任落实。结合单位实际,制定《彭阳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档案管理制度》,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细化工作标准,对档案收集、整理、保管和利用等做了具体要求,安排责任心强、业务能力突出的工作人员专门负责退役士兵档案管理工作,严肃工作纪律,确保档案管理工作有序、有效开展。

提升业务素质,夯实工作基础。组织档案管理工作人员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宁夏回族自治区退役士兵档案管理办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积极参加全县档案管理人员业务培训,提升业务素质,夯实工作基础,确保退役军人档案管理工作有效落实。

配备完善设施,高效便捷管理。建立专门档案室,购置统一标准档案柜、多功能资料架档案袋。纸质档案按编制目录有序排放,实现有章可循、有序可查。同时建立电子目录表格,对部分档案进行电子化处理,方便随时查询和使用。为防范资料缺失情况的发生,严格落实调入登记备案、调出拍照留痕措施,确保档案资料完整,促进档案管理工作合理化、规范化、科学化。

严格工作要求,确保规范运行。在办理审查、查阅、提取等业务时,必须2名以上工作人员持有单位介绍信,方可办理相关事宜。为防止多头借阅,在调取档案时必须向档案专管人员进行报备方可调出严禁任何人私自保存他人档案或违规利用档案材料。(文/李盼  马红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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