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宁夏回族自治区退役军人事务厅! 登录个人中心

当前位置:首页>新闻中心 > 基层动态

贺兰县七项举措助力退役军人就业创业

发布时间: 2021-03-17 来源:

贺兰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以退役军人为中心,加大教育培训力度,完善就业创业政策,打出“组合拳”、形成“聚合力”,为退役军人就业创业营造良好环境。

摸清家底明情况。2020年,我局全面开展退役军人信息采集、大调研大普查大识别、实名制登记等工作,全面细致开展信息采集和实名登记,累计完成信息采集4558人,截至目前全县退役军人已就业1075人,退役复学19人,无业776人,退休587人,务农1322人、创业383人,下岗195人。

政策宣传全覆盖。运用新媒体,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宣传保障退役士兵就业创业的优惠政策及职业技能培训的种种优待等,让每一位退役士兵更加了解就业创业的相关政策规定。以回乡报到为契机,向退役士兵讲透意义、讲清政策、讲明好处,详细解释职业技能培训政策,让退役士兵明白掌握知识和技能是改变命运的途径,激发他们报名参训热情,切实转变就业观念。

学习培训有优待。鼓励和引导退役军人参加高职扩招学历提升,并按要求给予学费资助,对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参加驾驶技能培训,并取得驾驶执照的给予2500元培训补助。开展引导性培训,自主就业退役士兵统一开展以适应社会、融入社会为目的的引导性培训,通过集中授课、实地参观、座谈讨论等形式,及时跟进心理引导、政策宣讲、形势分析、经验交流等,引导退役士兵合理调整就业预期,树立正确择业观。培训工作原则上在退役士兵报到结束后一个月内完成,培训时间不少于5天,培训费标准每人每天200元(含生活补助费)。

招聘推荐促就业。运用新型媒体,采用新方式,举办线上+线下招聘会,全方位多形式推荐就业岗位,利用直播带岗的方式为退役军人推荐就业岗位,每年至少要组织2次全县退役军人专场招聘活动,将优秀的退役军人向用人单位、企业重点推荐,为其就业搭建平台。

困难就业能帮扶。对复员退伍军人、部队随军家属中的就业困难人员纳入就业援助对象,对出现下岗失业的,及时纳入再就业帮扶范围。对符合就业困难人员条件的复员退伍军人,按规定纳入公益性岗位人员帮扶对象,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给予工资补助,并缴纳社会保险单位应缴部分,服务期限为3 年,县级事业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和岗位特点有招聘需求时,对符合条件的退役军人进行优先招聘。

公共就业强服务。大力营造全社会参与退役军人就业服务的良好氛围,为退役军人每年提供三次以上的职业指导、求职登记、职业介绍、政策咨询等服务。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乡镇场、街道民生大厅应设立退役军人服务窗口或实行退役军人依法优先制度。

军人创业有扶持。组织有创业意愿的退役军人,积极推广“互联网+”培训模式,依托专业培训机构和我县特色小镇、科创企业、众创空间、企业园区、创业孵化基地、电商创业园等平台,开展创业培训,建立培训、实训、孵化、服务相结合的一体化创业培训机制。对有创业要求、具备一定创业条件但缺乏创业资金的退役军人自主创业的,可申请个人创业担保贷款。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打印本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