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卫市市辖区老年人、残疾人、军人等特定对象优惠乘坐城市公交车实施方案》向社会征求意见!
关于征求《中卫市市辖区老年人、残疾人、
军人等特定对象优惠乘坐城市公交车实施方
案(征求意见稿)》意见建议的通告
为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宁夏回族自治区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宁夏回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办法》《人民警察抚恤优待办法》及《关于保障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交通出行优待权益有关事项的通知》(交运规〔2019〕4号)、《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22年推行适老化交通出行服务等5件更贴近民生实事工作方案的通知》(交办运函〔2022〕495号)、《关于做好军烈属、退伍军人和现役军人优抚解困工作的实施意见》(宁军政发〔2018〕106号)等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市交通运输局结合市区实际,制定了《中卫市市辖区老年人、残疾人、军人等特定对象优惠乘坐城市公交车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征求各界和广大市民意见建议。
征求意见建议时间:2022年9月1日至10月9日
地址:中卫市交通运输局运管科(沙坡头区鸣沙路50号)
联系人:沈忠立
联系电话:7666327 7666277(传真)
电子邮箱:zwsjtjygk@163.com
附件:中卫市市辖区老年人、残疾人、军人等特定对象优惠乘坐城市公交车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
中卫市交通运输局
2022年9月1日
中卫市市辖区老年人、残疾人、军人等特定对象优惠乘坐城市公交车实施方案
(征求意见稿)
为落实国家对老年人,现役军人,退役军人,烈属、因公 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以下简称“三属”),消防救 援人员,残疾人,学生,儿童等对象乘坐城市公交车优惠政策,体现党委、政府和社会各界关心关爱特殊群体,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并借鉴兄弟地市特定对象乘坐公交车优惠政策,结合市区城市公交发展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实施时间
本方案自 2022 年 X 月 X 日起实施。
二、优惠乘坐线路
适用于乘坐市区运行的 1 路、2 路、3 路、4 路、5 路、6 路、7 路、8 路城市公交车,定制公交不享受乘车优惠。
三、主要内容
(一)优惠卡种类、对象范围及优惠标准。
公交优惠卡分三种,即敬老卡、拥军卡、学生卡。
1. 敬老卡(实名)对象范围:60 周岁以上老年人,其中 65 周岁以上(含 65 周岁,下同)老年人,凭敬老卡免费乘坐市 区公交车;60 周岁到 65 周岁(含 60 周岁,不含 65 周岁)老年 人,凭敬老卡半价乘坐市区公交车。
2. 拥军卡(实名)对象范围:退役军人及军人“三属”,凭拥军卡免费乘坐市区城市公交车。
3. 学生卡(实名)对象范围:市区小学、初中、高中(含职校)学校学生,凭学生卡按半价乘坐市区公交车。
4. 现役军人、残疾军人、因公致残人民警察:凭有效证件免费乘坐市区公交车。
5. 消防救援人员:在职消防救援人员、残疾消防救援人员、退休消防救援人员、消防救援院校学员,凭《国家综合性消防 救援队伍干部证》《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证》《国 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退休证》《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学 员证》和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残疾人员证件,免费乘坐市区城市公交车。
6. 残疾人:凭第三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免费乘坐市区公交车。
7. 6 周岁以下(含 6 周岁)或 1.2 米以下(含 1.2 米)儿 童:直接免费乘坐市区公交车。
(二)优惠乘车补贴办法。(略)
(三)公交优惠卡办理及使用规定。
敬老卡、拥军卡、学生卡为记名 IC 卡,分别印有持卡人如下信息:
敬老卡:姓名、相片、身份证号码、住址;
拥军卡:姓名、相片、身份证号码、住址;
学生卡:姓名、相片、身份证号码、学校、届别。
各类优惠对象只能选择办理一种交通优惠卡,且只能由办理人使用,不能为同乘他人刷卡。
(四)公交优惠卡办理流程。
首次办理流程:
1.敬老卡。60 周岁以上老年人,由本人持居民身份证、乘车意外伤害保险单(自愿)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免冠一寸照片 2 张,到公交运营企业指定地点办理。
2.拥军卡。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统一提供退役军人及军人 “三属”名单,市交通运输局和财政局审定后,交由公交运营企业办理,市退役军人事务局负责发放。
3.学生卡。集中办理的,由学生所在学校统计汇总,由市教育局集中审核,报市交通运输局审定后,转公交运营企业办理, 交市教育局统一发放。市教育局应于每年 9 月 30 日前将需要办 卡的小学一年级新生办卡信息报送市交通运输局。学生单独办 理的,原则上由小学生的监护人或中学生持学校介绍信(载明 学生姓名、性别、年龄、班级、身份证号)、一寸彩色近照到 公交运营企业自行办理。
续办(注销)审验流程:公交优惠卡每两年审核一次,其 中,敬老卡由本人持居民身份证和老年证到公交运营企业核验, 到期未经审验的,自动失效,不再享受优先或优惠待遇。拥军卡、学生卡分别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教育局每年 12 月 20 日 前及时向市交通运输局、城市公交运营企业提供优惠乘车对象人员审核名单,加贴审验标志,未加贴审验标志的,城市公交 运营企业有权注销公交优惠卡,并不再享受乘坐优惠。其他优惠乘车对象,由主管部门每年 12 月 20 日前及时向市交通运输局、城市公交运营企业提供数据和名单。
四、组织实施
特定人群公交优惠卡的制发卡、系统应用、技术服务以及数据管理、结算等工作具体由公交运营企业负责。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略)
(二)提升服务质量。(略)
(三)规范服务行为。(略)
(四)规范补贴管理。(略)
(五)压实监督责任。(略)
附件:老年人、残疾人、军人群体等乘坐城市公交车优惠政策依据
老年人、残疾人、军人群体等乘坐城市公交车优惠政策依据
一、老年人乘坐公交优惠政策依据
《宁夏回族自治区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修订草案)》( 宁夏回族自治区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于 2018 年 11 月 29 日修订通过)
第三十三条 老年人可以享受下列优待:
(三)六十五周岁以上老年人免费乘坐城市公共交通工具,不满六十五周岁老年人按照当地有关规定免费或者半价乘坐城市公共 交通工具;
二、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和军人“三属”(烈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乘坐公交车优惠政策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
第五十七条 现役军人因战、因公、因病致残的,按照国家规定评定残疾等级,发给残疾军人证,享受国家规定的待遇和残疾抚恤金。因工作需要继续服现役的残疾军人,由所在部队按照规定发 给残疾抚恤金。
现役军人、残疾军人参观游览公园、博物馆、展览馆、名胜古迹享受优待;优先购票乘坐境内运行的火车、轮船、长途汽车以及民航班机;其中,残疾军人按照规定享受减收正常票价的优待,免费乘坐市内公共汽车、电车和轨道交通工具。义务兵从部队发出的平信,免费邮递。
(二)《军人抚恤优待条例》
第三十四条 现役军人凭有效证件、残疾军人凭《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优先购票乘坐境内运行的火车、轮船、长途公共汽车以及民航班机;残疾军人享受减收正常票价 50%的优待。
现役军人凭有效证件乘坐市内公共汽车、电车和轨道交通工具享受优待,具体办法由有关城市人民政府规定。残疾军人凭《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免费乘坐市内公共汽车、电车和轨道交通工具。
(三)宁夏回族自治区民政厅、宁夏军区政治工作局《关于做好军烈属、退伍军人和现役军人优抚解困工作的实施意见》(宁军政发〔2018〕106 号)
第 15 条 乘坐公交优待。现役军人凭军警公交卡,烈士、因公 牺牲、病故军人直系亲属,参战参试退伍老兵,以及在民政部门领取抚恤生活补助的退伍老兵,由所在市、县(区)政府协调,凭当地民政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到县级交通部门办理优待卡,凭卡免费乘坐区内城市公共交通工具。
三、消防救援人员乘坐公交车优惠依据 《交通运输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 应急管理部 国家铁路局 中国民用航空局 中国铁路总公司关于保障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交通出行优待权益有关事项的通知》(交运规〔2019〕4 号)
1.保障对象:持有效证件的在职消防救援人员、残疾消防救援人员、退休消防救援人员、消防救援院校学员。
用于识别消防救援人员身份的有效证件包括《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干部证》《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证》《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退休证》《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学员证》(以 上证件式样见附件),以及退役军人事务部印制、应急管理部发放的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残疾人员证件。
2.保障措施:
(1)优先乘坐交通工具。消防救援人员乘坐境内运行的火车(高铁)、轮船、客运班车以及民航班机时,享受优先购买车(船)票或值机、安检、候车(船、机)、乘车(船、机)服务,可使用优先通道(窗口),随同出行的家属(原则上不超过 2 人,不需要出 具与消防救援人员本人的关系证明)可一同享受优先服务;消防救援人员乘坐市内公共汽车、电车和轨道交通工具时,享受当地现役军人同等优待政策。
(2)享受客票减免优待。残疾消防救援人员乘坐境内运行的火车(高铁)、轮船、客运班车以及民航班机时,享受与残疾军人同等的客票优待;乘坐市内公共汽车、电车和轨道交通工具时,享受免费优待。残疾消防救援人员享受客票减免优待政策所需经费按原渠道保障。
四、残疾人乘坐公交车优惠政策依据
《宁夏回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办法》(1995年3月31日宁夏回族自治区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十二次会议通过 2010 年 12 月 3 日宁夏回族自治区第十届人民代 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修改)
第三十三条 盲人、重度肢体残疾人免费乘坐市内公共交通工具,其他残疾人可以持残疾人证半费乘坐市内公共交通工具。
全国助残日,残疾人凭残疾人证免费乘坐城市公共交通工具,影剧院及其他公共娱乐场所,应当对残疾人免费开放。
四、伤残人民警察乘坐公交车优惠政策依据
2014 年 4 月 30 日,民政部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 教育部 公安部 国家安全部 司法部 财政部 交通运输部印发《人民警察抚恤优待办法》(民发〔2014〕101 号)
第三十五条 伤残人民警察凭《中华人民共和国伤残人民警察证》优先购票乘坐境内运行的火车、轮船、长途公共汽车以及民航班机,享受减收正常票价 50%的优待。
伤残人民警察凭《中华人民共和国伤残人民警察证》免费乘坐市内公共汽车、电车和轨道交通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