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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3年全区安排工作退役士兵和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退出消防员安置工作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解读方式 文字方式 生成日期 2023-07-10
来源 自治区退役军人事务厅 解读单位 自治区退役军人事务厅


近日,自治区退役军人事务厅、组织部编办、财政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国资委、医保局、宁夏军区政治工作局联合印发了《关于做好2023年全区安排工作退役士兵和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退出消防员安置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现解读如下

一、起草背景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退役军人工作重要论述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决策部署,扎实做好我区2023年度安排工作退役士兵和退出消防员安置工作,根据《退役军人保障法》《退役士兵安置条例》等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自治区退役军人事务厅联合自治区党委组织部等8部门起草印发了《通知》

、主要内容

《通知》主件6个部分,主要内容如下:

第一部分安排工作对象根据政策规定,对安排工作的退役士兵和退出消防员的条件进行了明确。

第二部分安置任务明确安排工作退役士兵名单和中央企业岗位通过信息系统下达各地。2022年冬季、2023年春季和2023年夏秋季退出现役安排工作退役士兵待安置期分别从202371日、2023101日和202441日开始。

第三部分安置原则一是坚持属地管理原则安排工作退役士兵原则上由安置地县级人民政府进行安置,对安置任务较重的县(市),可以由地级市在本行政区域内统筹安排。在银川市所辖三区安排工作的退役士兵,可以在自治区本级机关、事业单位提供的岗位内统筹安排。二是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安置原则。实行阳光安置,把安排工作退役士兵服现役表现量化评分作为排序选岗的主要依据。三是坚持人岗相适原则。对符合岗位条件的退役士兵,可以安排到管理岗位或者专业技术岗位。

第四部分确保安置质量一是加强岗位计划统筹。明确2023年安排工作退役士兵由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接收安置。其中安置地县(区)提供的机关、事业单位接收安置岗位不低于符合安排工作条件总人数的40%。对安置任务较重的县(区),地级市本级机关、事业单位统筹岗位数不低于县(区)机关、事业单位应提供岗位数的20%。自治区本级机关、事业单位提供的岗位主要用于兴庆区、金凤区、西夏区的安置任务。各市统筹安置岗位可在本辖区内调剂安排。同时,二批安置任务目前未下达,预测多为烈士子女和功臣模范,为确保安置岗位数量和质量,明确第二批安置任务由安置地县级人民政府优先安置到机关、事业单位。二是严格落实政策规定。明确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讨价还价,推诿、拖延或拒绝接收安置任务。同时对各单位提供的安置岗位质量进行了明确规范三是允许选择灵活就业。考虑到安排工作退役士兵和退出消防员到安置部门报到后,可能放弃安排工作选择灵活就业,重点明确灵活就业相关政策。

第五部分依法保障待遇按照法律法规,分别对退役士兵上岗时限、待遇保障落实、劳动合同签订、工龄计算和待安排工作期生活补助发放、基本保险接续等工作进行了明确。

第六部分工作要求对各地、接收单位完成好年度安置工作提出3个方面要求。一强化组织领导,全面推进任务完成。明确做好今年安排工作退役士兵安置工作的重要意义和任务完成时限,计划第一批应于2023920日前完成,第二批应于2024620日前完成二是强化责任落实,确保安置质量提升。对自治区、市、县三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担负的具体职责任务进行了明确。同时明确组织、编制、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医保等部门要积极配合、各司其职。三是强化跟踪指导,依法依规问责问效。明确各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要协调推动将退役士兵安置工作纳入双拥模范城(县)、平安建设以及地方党政班子和有关领导干部综合考核内容,并通过跟踪指导、实地调研、定期通报等方式,推动退役士兵安置法规政策落实落地。对拒绝或者无故拖延执行退役士兵安置任务的,安置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要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予以通报批评,对相关单位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依法依规给予处分。

本文件自2023年77日起开始实施,有效期为1年。


相关文件:

关于做好2023年全区安排工作退役士兵和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退出消防员安置工作的通知
一图读懂 !《关于做好2023年全区安排工作退役士兵和 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退出消防员安置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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