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自治区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第331号提案答复的函
索引号 | 6400000099/2024-00004 | 文号 | 生成日期 | 2024-08-3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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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所属机构 | 自治区退役军人事务厅 | 责任部门 | 优抚褒扬处 |
有效性 | 有效 |
【A】
【主动公开】
关于自治区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
第331号提案答复的函
张东鹏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向烈士及因公牺牲人员学习及对家属慰问帮扶的提案》收悉,经与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宣传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文化和旅游厅、教育厅、民政厅等协办单位共同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烈士褒扬工作重要指示批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围绕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烈士褒扬条例》《关于加强新时代烈士褒扬工作的意见》等法规文件,按照自治区党委和政府部署要求,推动烈士褒扬法治化水平不断提升,建强烈士纪念设施红色教育阵地,有力维护英雄烈士和烈士遗属合法权益,大力弘扬英烈精神,着力营造崇尚英雄、缅怀先烈、关爱烈属的浓厚氛围。
一、深入挖掘红色资源,厚植崇尚英烈浓厚氛围。深入挖掘宁夏丰富红色资源,有力营造崇尚英烈、缅怀英烈、学习英烈、捍卫英烈、关爱烈属的浓厚氛围。一是充分发挥烈士纪念设施红色教育阵地作用,积极开展英雄烈士事迹和精神的宣传教育,线上线下一体化开展“2023·崇尚·祭英烈”主题褒扬纪念活动,运用新媒体平台举办“向无名烈士献花”“云祭扫”等活动,单日点播量达到95万人(次),全区各个烈士纪念设施成为缅怀纪念英烈的重要场所,先后组织1300多场次线上缅怀纪念活动,崇尚英烈、缅怀英烈、学习英烈、捍卫英烈、关爱烈属”的氛围日益浓厚。二是认真贯彻《中小学德育工作指南》,将传承英烈精神学习教育作为德育工作的重要内容。指导各地中小学校将传承英烈精神学习教育渗透到学科教学中,融入中小学校园文化建设,开展“学习新思想 做好接班人”“开学第一课”“少年传承中华传统美德”“崇尚英雄精忠报国”“中小学生电影周”等活动,着力打造“行走的思政课”教育品牌,使学生在学习体验中传承英烈精神,争当强国先锋。三是创新红色文化传播路径,举办全区红色故事讲解员大赛,建立英烈故事宣讲人才库。吸纳教师、机关干部、退役军人、烈士遗属和青少年学生等群体参加英烈讲解、英烈事迹和精神研究,充实红色文化传播工作力量。建立“大思政”工作模式,推动红色教育“七进”活动。打造2个退役军人思想政治教育基地。将烈士事迹及烈士纪念设施编入《宁夏英烈事迹选编》《宁夏革命遗址遗迹》等文史书籍,尊重烈士、崇尚英雄的社会氛围更加浓厚。
二、加强纪念设施管护,坚决传承捍卫英烈荣光。坚持“要用红色资源教育党员、干部传承红色基因、走好新时代长征路”的工作坐标,充分发挥烈士纪念设施传承红色基因、赓续红色血脉、凝聚思想共识的宣传教育功能,有力推动烈士褒扬和爱国主义教育工作高质量发展。一是高站位定规划。坚持红色资源保护和利用并重,将烈士纪念设施规划建设和提质改造纳入退役军人服务保障“十四五”规划,彭阳任山河烈士陵园、固原长城梁烈士陵园、海原县牌路山烈士陵园等7个以长征为主题的烈士纪念设施纳入我区长征国家文化公园建设规划融合发展。制定出台《零散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办法》,建立健全零散烈士纪念设施长效管理保护机制。根据纪念意义、建设规模,隆德县南凤山烈士陵园列为市级烈士纪念设施,推荐申报盐池县和灵武市2所烈士陵园为国家级烈士纪念设施。烈士纪念设施纪念缅怀英烈、传承红色基因、开展爱国主义教育的红色主阵地功能充分彰显。二是高质量抓建设。压茬推进烈士纪念设施提质改造工程,在争取中央专项经费的基础上,自治区财政列支1000万元,对银川市烈士纪念陵园和盐池县革命纪念园实施整修、提质改造。吴忠市涝河桥烈士陵园Ⅰ期改造工程交付使用。石嘴山市贺兰山烈士陵园和隆德县南凤山烈士陵园被退役军人事务部批准确认,列入国家“十四五”兜底线工程项目储备库。三是高标准促规范。对照四个“全覆盖”工作标准,从信息校核、规范整修、有效管理、宣传教育四个方面再次对全区烈士纪念设施进行拉网式摸底排查,逐一核实、建档造册,全面掌握相关数据和管理现状,编印《全区县级以下烈士纪念设施概览图册》,着手编制全区烈士纪念设施电子地图,1252座烈士纪念设施实现动态信息化管理。制定《零散烈士纪念设施管理制度》,明确专人负责,压实工作责任,确保有人管、有人查、有人巡、管得住、管得好。在全区启用烈士纪念设施保护标志及标识牌,烈士纪念设施庄严肃穆形象得到更好的彰显。会同公安、司法、检察等部门坚决打击歪曲、丑化、亵渎、否定英雄烈士事迹和精神的行为,引领积极向上的社会风尚。
三、提高抚恤优待水平,有力维护烈士烈属合法权益。始终把关爱烈士遗属、因公牺牲人员家属作为褒扬纪念烈士、弘扬英烈精神的重要载体,放在心头、摆上日程、落到实处。一是严格落实烈士评定标准,确保应评尽评、公平公正,给每个符合标准的英雄恰如其分的尊重,把最高的荣誉颁给最值得景仰的人。严格落实烈士褒扬条例,烈士遗属、因公牺牲人员全部按照“烈士为本人生前80个月基本工资或基本离退休费,因公牺牲为本人生前40个月基本工资或基本离退休费”规定落实国家一次性褒扬金、一次性抚恤金。二是充分发挥全区五级退役军人服务机构职能作用,推进烈士遗属网格化管理、清单化服务,与455名烈属建立“一对一”服务保障机制。先后邀请33名烈属代表参加重大庆典活动,为380户烈属家庭悬挂了光荣牌,为431名烈士遗属发放优待证。启动“革命英烈后代关爱行动”,为12名烈士子女落实普通高考、普通高中招生考试加分政策,优先安排2名烈士子女入普惠性幼儿园和教育质量较好的公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落实公务员、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笔试中,对烈士的配偶、子女相关加分政策。建立困难烈士遗属帮扶关爱基金,集中力量抓实困难遗属帮扶解困工作,为9名困难烈士遗属送去帮扶资金。三是在深化烈士寻亲和弘扬英烈精神上下功夫,持续拓展烈士寻亲工作的深度和广度,建立由退役军人事务部门牵头主导,宣传、党史、公安、军区等部门通力协作的烈士寻亲合作机制,形成烈士寻亲合力。综合运用文史资料、户籍资料、党史军史史料以及大数据寻亲等手段,建立重点寻亲案例会商制度,开通烈士寻亲网络服务平台,在全网发起“为烈士寻亲”活动,定期通过网络媒体向社会公布长期无亲属祭扫烈士信息,“寻亲”工作力量向全社会共同参与延伸拓展。累计收集烈士寻亲线索58条,成功帮助17名宁夏籍烈士找到了家人,使英灵得以告慰,亲人得以慰藉。
四、加强执法检查,切实保护红色作品的著作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结合“扫黄打非”、校园周边等专项整治,扎实开展出版物市场、电影市场执法检查,严查侵权、盗版红色经典出版物、影视作品,严查出版物、影视作品、演出作品等含有歪曲、恶搞、诋毁革命烈士等违禁内容,切实保护红色经典作者及其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宁夏回族自治区退役军人事务厅
2024年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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