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2024年度“全国退役军人 就业合作企业光荣榜”上榜推荐名单公示
为深入实施就业优先战略,鼓励企业支持退役军人就业,退役军人事务部办公厅组织开展2023-2024年度“全国退役军人就业合作企业光荣榜”上榜企业推荐工作,上榜企业名单将在《人民日报》公布。我厅参照推荐标准,经县级集中推荐,市、区两级逐级遴选、好中选优的方式确定了“全国退役军人就业合作企业光荣榜”拟推荐对象。现予以公示。
宁夏晶体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
吴忠市保安服务总公司
公示期2024年10月11日至15日。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及个人如有异议,可通过电话或书面形式向自治区退役军人事务厅反映,在反映问题时,要提供具体情况并留下姓名、单位和联系方式,以便查证核实。
地 址:银川市金凤区阅福路205号
电 话: 0951-3935585
邮 箱:nxtyjrjcc@163.com
附 件:推荐标准
宁夏回族自治区退役军人事务厅
2024年10月11日
“全国退役军人就业合作企业光荣榜”推荐标准
一、资格健全、合法诚信。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合法经营,照章纳税,诚实守信,具有一定规模,具有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企业经营范围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政策和环保要求,无造假和不正当竞争等行为。
二、严格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依法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按月足额支付员工工资;近3年内没有发生过重大工伤事故、劳动争议案件。
三、积极创造就业岗位吸纳退役军人就业。
(一)参照国家统计局《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国统字〔2017〕213号),各行业类型中,小微型企业,退役军人占总员工数40%以上;中型企业,退役军人占总员工数20%以上;大型企业,退役军人职工数达到100人以上。
(二)持续吸纳退役军人就业,近3年吸纳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就业人数较多的优先推荐。
(三)注重维护退役军人权益,与退役军人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且近3年退役军人员工稳定就业率达到80%以上。
(四)积极开展退役军人就业合作。与自治区退役军人事务厅签订就业合作协议或与当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开展就业合作,积极参加各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开展的就业服务活动,参加次数多的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
(五)在用工和促进就业方面具有良好的社会声誉和示范作用。按规定参加社会保险,并按时足额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积极开展员工岗位技能培训,不断提升员工工作能力。其中,在扶持退役军人职业成长、提高退役军人职业待遇、培树退役军人员工典型、探索退役军人选拔培育方案等方面取得一定成效的,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
(六)关心关爱退役军人群体。能够结合企业实际情况,维护好退役军人员工权益。对困难退役军人员工家庭给予慰问、对当地就业困难退役军人开展一定形式帮扶的,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