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退役军人事务厅办公室 关于做好“平民英雄守护”项目资助帮扶见义勇为困难退役军人相关工作的通知
各市、县(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根据“情暖老兵——为退役军人排忧解难”专项行动安排,退役军人事务部联合中华慈善总会通过“平民英雄守护”项目,为见义勇为困难退役军人提供现金鼓励和帮扶,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鼓励帮扶对象。近年来被民政、公安等部门认定“见义勇为”行为的退役军人,或者其见义勇为先进事迹在地市级以上主流媒体宣传报道过的退役军人。优先考虑在突发事件中遭受伤害或身患重大疾病,以及家庭生活困难的人员(需提供所获证书、疾病诊断、生活困难等证明材料复印件,以及媒体报道材料及链接)。
二、鼓励帮扶标准。对符合条件的退役军人,每人给予一次性帮扶资金5000元,请各市择优推荐见义勇为困难退役军人帮扶对象,自治区退役军人事务厅将择优向退役军人事务部推荐10名帮扶对象。
三、严格资格审核。县级退役军人事务局按要求填写《“平民英雄守护”项目身份确认表》(附件1),市级退役军人事务局进行初审,汇总填写《“平民英雄守护”项目受援助人员初审名单》(附件2),于10月11日前将电子版和扫描件PDF格式通过全国困难退役军人帮扶援助服务系统报送自治区退役军人事务厅思政权益处。市、县(区)要准确掌握帮扶对象的困难情况、收入情况等相关信息,避免退役军人相互攀比,相关帮扶材料要规范齐全,留存备查。
四、资金发放方式。为增强仪式感,在全社会营造军人职业受尊崇、退役军人受尊重的良好氛围,本次捐赠拟于11月11日前由自治区退役军人事务厅组织,市、县(区)退役军人事务部门配合,以现金形式向退役军人发放。
五、做好典型宣传。请市、县(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安排专人收集帮扶对象见义勇为事迹视频影像资料,配合做好相关宣传工作。对于工作成效较好、图片视频清晰的,退役军人事务厅将及时推送给相关媒体进行宣传报道。
附件:1.“平民英雄守护”项目身份确认表
2.“平民英雄守护”项目受援助人员初审名单
宁夏回族自治区退役军人事务厅办公室
2022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