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卫明

稿件来源:退役军人事务局 作者:朱强 发布时间: 2022-03-31

苗卫明:中宁县喊叫水乡喊叫水村,男,汉族,宁夏吴忠人,中共党员。1958年出生,1975年参加工作,生前系同心县公安局缉毒大队副教导员。
苗卫明同志一生爱岗敬业,时刻不忘党的培养教育,刻苦钻研公安业务知识,脚踏实地,任劳任怨。经他参与侦破的案件1000余起,抓获的犯罪嫌疑人2000余人,没有出现一起冤假错案。苗卫明同志时刻冲在与犯罪分子作斗争的第一线,总是把安全留给战友。曾先后两次受伤,一些伤伴随了他二十多年。他用自己的热血和实际行动,忠实地捍卫了法律的神圣和尊严。苗卫明同志对自己高标准,严要求,没有因工作的单一平淡而退缩,没有因业务的繁琐杂乱而懈怠,更没有因年龄和职务的升降而动摇,他身上体现了一种爱岗敬业、求真务实、不计得失、甘于奉献的新时期人民警察精神。他把自己的满腔热血全都奉献给了党、奉献给了他无限热爱和忠诚的公安事业,他的一生兢兢业业、公而忘私,忠于职守,在同心公安史上留下了凝重的一笔。因工作成绩突出,他先后多次受到各级党委、政府和公安厅、市局的表彰奖励。2007年12月28日,苗卫明同志在外出办案途中不幸发生交通事故,经抢救无效去世,享年49岁。
2008年2月4日,同心县委追认苗卫明同志为“优秀共产党员”。2008年4月25日,被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为革命烈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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