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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度“全国退役军人创业带动就业光荣榜”推荐上榜名单公示

发布时间: 2023-11-16 来源: 自治区退役军人事务厅


2023年度全国退役军人

创业带动就业光荣榜推荐上榜名单公示

为引导激励退役军人创办的企业吸纳更多退役军人就业,退役军人事务部办公厅组织开展2023年度“全国退役军人创业带动就业光荣榜”推荐工作,上榜企业名单将在《人民日报》公布。我厅参照推荐标准,经县集中推荐,市、区两级逐级评选的方式确定了“全国退役军人创业带动就业光荣榜”拟推荐对象。现予以公示。

宁夏雷霆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吴忠市红寺堡白墩村红硒苹果农业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

宁夏原始人户外拓展有限公司

公示期2023年11月16日至23日。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及个人如有异议,可通过电话或书面形式向自治区退役军人事务厅反映,以书面形式反映情况的请署真实姓名、单位和联系方式,以便查证核实。

址:银川市金凤区阅福路205号

话:0951-3309318  0951-3935585(传真)

箱:nxtyjrjcc@163.com


    附件:推荐标准



               宁夏回族自治区退役军人事务厅

                2023年11月16日



“全国退役军人创业带动就业光荣榜”

上榜企业推荐标准

一、该企业为退役军人创办的企业,退役军人担任相关职务满1年。即:退役军人为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合伙企业合伙人1或者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个人独资企业负责人、合伙企业执行事务合伙人满1年。

二、资格健全、合法诚信。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合法经营,照章纳税,诚实守信,具有一定规模,具有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企业经营范围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政策和环保要求,无造假和不正当竞争等行为。

三、严格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依法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按月足额支付职工工资;近3年内没有发生过重大安全事故、劳动争议案件。

四、积极吸纳退役军人就业。

(一)3年内持续吸纳退役军人就业,与退役军人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且退役军人职工就业稳定率一般在70%以上,对本地区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贡献突出、社会影响力较大

(二)参照国家统计局《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国统字〔2017213号),各行业类型中,小微型企业,退役军人占总职工数40%以上;中型企业,退役军人占总职工数20%以上;大型企业,退役军人职工数达到100人以上。

五、同规模类型企业,吸纳退役军人就业比例较高(人数较多)的优先推荐;同规模类型、吸纳退役军人人数相同的企业,技术创新、产值利税、爱国拥军等方面表现突出的优先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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