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退役军人事务厅关于认定退役军人创业孵化基地的公示
发布时间:
2022-12-12
来源:
自治区退役军人事务厅
根据《自治区退役军人事务厅财政厅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自治区级退役军人创业孵化基地(园区)评定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宁退役军人发〔2021〕35号)要求,经各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推荐申报,自治区退役军人事务厅、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宁夏税务局等单位组织考核评估,拟认定银川市退役军人创新创业孵化基地、银川市军采退役军人创业孵化基地为“自治区级退役军人创业孵化基地(园区)”,拟认定石嘴山市优宜家退役军人创业孵化园为“优秀市级退役军人创业孵化基地(园区)”。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2022年12月12日至16日(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及个人如有异议,可通过电话、邮件或书面形式向自治区退役军人事务厅反映,以邮件或书面形式反映情况的请署真实姓名、单位和联系方式,以便查证核实。
地址:银川市金凤区阅福路205号
联系人:范斌0951-3935584 刘存亮0951-3808593 0951-3935585(传真)
邮箱:nxtyjrjcc@163.com
宁夏回族自治区退役军人事务厅
2022年12月12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打印本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