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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战友 高职扩招报名开始了!

发布时间: 2021-09-02 来源:


近日,自治区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印发了《关于做好我区2021年高职院校扩招专项考试招生考生报名工作的通知》,我区15个高职院校78个专业面向退役军人招生。  

一、报名对象

(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可申请报名

1.符合《宁夏回族自治区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生报名办法》(宁招委办〔2020〕17号)报考条件的普通高中毕业生;

2.符合《宁夏回族自治区2021年高等职业教育面向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招生考试报名办法》(宁招委办〔202017号)报考条件的职业高中、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成人中专学校、技工学校(以下简称“中等职业学校”)等学校毕业生;

3.户籍在宁夏,具有高中阶段学历或同等学力及以上的基层农技人员、农村两委干部、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民间艺人、工艺美术大师、注册运动员;  

4.在宁工作生活,具有高中阶段学历或同等学力及以上的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高素质农民、基层在岗群体、灵活就业人员。  

高中阶段同等学力认定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高职扩招工作的补充通知》(宁教职成〔2019〕224号)执行。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已参加2021年普通高校招生和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等被录取的考生;

2.具有高等学校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的在校生;

3.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

4.在参加往年普通高考、高职单独考试或其他国家教育考试中作弊被暂停参加本年度普通高考或高职单独(自主)考试的考生;

5.因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二、报名时间及办法

(一)报名时间:202199日至18日,逾期不再补报。

(二)报名地点及方式:采取先申请考生号后在网上填报方式。即考生取得网上报名所需的考生号后,登录宁夏高职院校扩招报名专用网站(http://61.133.219.10:7011)填报本人报名基本信息并现场确认。

1.宁夏户籍考生,持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簿复印件、学历证书(或同等学力证书)原件到户籍所在地县(市、区)教育考试中心申请考生号。

2.非宁夏户籍的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高素质农民、基层在岗群体、灵活就业人员等群体,须持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在宁夏生活或工作的佐证材料、学历证书(或同等学力证书)原件到工作所在地县(市、区)教育考试中心申请考生号。

3.报考学前教育、护理专业的须提供普通高中或中等职业学校毕业证书。

考生取得网上报名所需的考生号后,考生要严格遵守诚信考试原则,真实、准确填报本人各项报考信息,并认真细致核对。对因本人填报失误而造成的遗留问题,由考生本人负责。伪造证件、证明、档案及其他材料获得考试资格和考试成绩的,严格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理。因考生不按规定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不按规定时间在网上填报本人报名基本信息,未到县(市、区)教育考试中心指定的地点进行现场确认等未按规定执行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三)报名资格审核。所有人员的身份信息由录取院校在入校后统一组织审核。退役军人须经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出具证明,作为身份信息确认和享受学费资助唯一依据。院校无法确定其身份信息的,交由相关部门核定。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出,依照规定取消其入学资格。

(四)考生体检。高职扩招体检工作由考生录取院校负责实施。考生录取后,凭录取通知书按照学校要求,在规定时间内进行体检。院校可凭体检结果按照招生章程专业受限要求对考生录取专业进行内部调整。体检工作具体实施办法参照《关于做好我区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工作的通知》(宁招委办〔2016〕2号)规定执行。

三、考试和录取

(一)普通高中毕业生参加由区内各高职院校按照单独(自主)招生办法组织的职业适应性面试,依据面试成绩录取。

(二)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参加由区内各高职院校组织的职业技能测试,依据测试成绩录取。

(三)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高素质农民、基层在岗群体、基层农技人员、农村两委干部、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民间艺人、工艺美术大师、注册运动员、灵活就业人员免于参加文化基础测试,参加由区内高职院校组织的职业适应性面试,依据面试成绩录取。

(四)符合《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高等职业教育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教学〔2013〕3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有关高校保送录取世界技能大赛获奖选手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0〕3号)规定的技能拔尖人才申请免试录取入学的,须履行报名手续,经高等职业院校审核资格、考核公示后,可由有关高等职业院校免试录取。

(五)对于取得相关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考生,报考相关专业可免于职业技能测试。

(六)高职院校须根据技术技能专业人才要求,结合不同群体考生特点自主确定具体考试(测试、面试)要求和招生章程,并向社会公布。考生根据各招生院校招生章程参加考试(测试、面试)和录取。本次扩招录取工作须在10月底前完成。

四、退役军人参加高职扩招学费减免政策

1.《财政部 教育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退役军人部 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关于印发〈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科教〔2019〕19号)附7《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实施细则》中第一章第三条明确:对退役一年以上,自主就业,通过全国统一高考或高职单招考入高等学校并到校报到的入校新生,实行学费减免。

2.退役军人事务部思想政治和权益维护司组织编写的《退役军人信访接待316问》就“什么是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做出解释,明确:“2011年10月29日,十一届全国人大第三次修正《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对退役士兵安置政策做出重大调整,建立以扶持就业为主,自主就业、安排工作、退休、供养等多种方式相结合、城乡一体化的安置制度,自此有了自主就业退役士兵的提法。”

3.《财政部 教育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退役军人部 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关于印发〈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科教〔2019〕19号)第二章第五条明确: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以及学费减免标准,本专科生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

五、身份审核认证

登录宁夏高职院校扩招报名专用网站填报本人报名基本信息并现场确认完成后,退役一年以上的自主就业退役士兵,持身份证、退役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以及《应征入伍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II》,到退役安置地(县级)退役军人事务局认证。


  《应征入伍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II》扫描下载

六、高职院校招生专业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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