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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退役军人事务厅等5部门印发通知 进一步提升安排工作退役士兵安置岗位质量

发布时间: 2022-05-19 来源: 自治区退役军人事务厅

近日,宁夏回族自治区退役军人事务厅联合自治区宣传部、司法厅、财政厅、国资委等5部门印发《关于核报2022年度自治区国企业接收安置由政府安排工作退役士兵岗位计划的通知》。

《通知》指出,退役军人为国防和军队建设做出了重要贡献,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力量,是党和国家的宝贵财富。区属国有企业接收安置退役士兵,是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的实际举措,也是自治区开展退役军人“荣光行动”的重要内容,对进一步提升我区接收安置退役士兵的获得感、尊崇感、幸福感具有重要意义。

《通知》明确,区属国有企业应按照本企业年度全系统新招录职工数量的5%核定接收岗位,专项用于安置由政府安排工作退役士兵。企业在制定计划时,应重点向效益较好的单位倾斜,选择与主业相关、具有吸引力的岗位。接收岗位应明确具体安置单位、岗位、薪酬待遇、工作地点、需求人数等内容,便于退役士兵进行选择,主动彰显对军人的尊崇和优待。

《通知》要求,各企业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退役士兵安置条例》等法律法规,与退役士兵签订劳动合同,保障退役士兵工龄及岗位薪酬待遇,力争做到人岗相适、人尽其才,以实际行动体现国有企业支持国防和军队建设应有的责任担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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