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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区首届退役军人创业创新大赛开始了,快来报名

发布时间: 2020-04-07 来源: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退役军人工作重要论述精神,全面落实自治区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有关部署要求,掀起全区退役军人创新创业热潮,自治区退役军人事务厅决定举办全区退役军人创业创新大赛。希望各位退役军人相互告知,发扬“退役不褪色,建功新时代”的精神,踊跃报名参加创业创新大赛。

一、大赛主题

展退役军人风采,立创业创新潮头。

二、大赛时间

202047月。

三、参赛对象及报名条件

(一)参赛对象。自治区范围内各类退役军人创办实体和退役军人初创团队。

(二)报名条件。报名参赛的企业(团队)应当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国家产业政策规定,经营规范,社会信誉良好,无不良记录,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知识产权。参赛企业(团队)创始人或核心成员应为退役军人,且不超过法定退休年龄。

参赛分成长组和初创组:

1.成长组报名参赛条件。201511日至20181231日期间,在全区各级市场监管、民政部门注册的由退役军人领办创办的企业或机构(含分支机构、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个体工商户),有创新性的产品、技术或商业模式,具有较高成长潜力。参赛范围为“新兴产业”“传统产业及生活服务业”“现代农业”“精准扶贫”4个领域。

2.初创组报名参赛条件。截至202011日,尚未注册登记但拥有科技创新成果或创业计划的退役军人团队;201911日以后,在全区各级市场监管、民政部门注册的由退役军人领办创办的企业或机构(含分支机构、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个体工商户),有创新性的产品、技术或商业模式,具有较高成长潜力。核心团队成员不少于3人,参赛者须为参赛团队核心成员或创始人,团队负责人及主要创始人不担任其他企业法人代表。参赛范围为“精准扶贫”“创新团队”2个领域。

四、报名方式

采取自愿报名以及部门、园区、行业协会推荐的方式,向企业注册地或团队负责人户籍所在地县(区)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报名。参赛企业(团队)不得跨区域兼报。

五、赛程安排

大赛按照宣传报名、初赛、复赛和决赛四个阶段实施。

六、奖项设置

决赛按组别分别评选出一、二、三等奖和优胜奖若干进行奖励,并颁发奖杯和证书。对贡献较大、组织成绩突出的单位以及合作机构授予荣誉奖项。

七、政策扶持

1.决赛获奖项目纳入全区退役军人创业创新大赛项目库,长期跟踪,按政策提供相应服务;

2.指导建立合作机制的各类单位,为获奖企业(团队)提供导师培训、创业孵化、行业咨询等扶持;

3.加大对获奖企业(团队)的宣传力度,提升企业(团队)知名度;

4.择优推选获奖企业(团队)参加全国退役军人创业创新大赛;

5.聘请我区知名专家、创业导师对进入复赛、决赛的企业(团队)进行集中培训和“一对一”全程辅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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