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宁夏回族自治区退役军人事务厅! 登录个人中心

当前位置:首页>互动交流 > 意见征集 问卷调查

自治区退役军人事务厅“政府开放日”活动代表意见及答复

发布时间: 2022-01-06 来源: 自治区退役军人事务厅

针对1月6日自治区退役军人事务厅“政府开放日”活动中各位代表提出的意见,我厅高度重视,认真研究。现将具体意见及答复整理如下:

1.最近国家出台优待证管理办法,广大退役军人都非常关注,现在宁夏进展情况如何?什么时候可以发放到手?

我厅答复:宁夏退役军人事务厅“双拥卡”优待在全国走在前列,持双拥卡可以享受“两免四优先”,即乘坐公交车免费、景区首道门票免费;机场、医院、车站、市民大厅等公共服务场所实现优先办理;入住养老机构、敬老院优先办理。此次优待证制发工作,宁夏依然保持向前势头,自此项工作开展以来,宁夏退役军人事务系统的微信、头条等新媒体矩阵累计浏览量达6.5万人次。

宁夏主要做了以下几项工作:

做好三类工作统筹:1.统筹培训开展。自治区、市、县三级培训全面展开,组织各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业务分管局长和县(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主任开展了优待证申领工作培训;2.统筹金融机构。与工商、农业、邮储、广大四家合作银行进行深入对接,已召开协调会,签约仪式将于近期举行。3.统筹整体流程。要求基层将建档、审核、制卡、发放等环节同步开展、同步推动。

把握三个时间节点:1.2021年12月。制定印发了我区优待证制发工作方案和优待证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对优待证申请、审核、制作、发放、使用、服务、管理等工作进行了规范。2.2022年4月。全面展开发放工作。在1月至3月,先期对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进行建档立卡和申请的基础上,收集基层工作意见建议,积累工作经验;4月开始面向全区所有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开展优待证制发工作。3.2022年12月。在12月底完成目前所掌握的13.3万余人的发放工作。

明确三种服务方式:1.入户办理。对于参战参试、伤残军人、患病卧床、孤老优抚对象等行动不便的重点优抚对象群体,采取入户上门办理的方式提供服务。2.集中设点。在军休所、燕鸽湖、湖畔嘉苑社区、阅海万家等退役军人较为集中的社区,采取集中服务、集中办理的方式提供服务。3.网上预约。发挥网络时代特点,对于机关、企事业单位、自主择业等群体退役军人,采取网上预约申请方式,更加灵活便利的方式提供服务。

2.目前自主就业退役士兵适应性培训受到广大退役军人广泛关注,现在主要开展那些工作?

我厅答复:适应性培训是广大退役军人工作转轨、事业转型、人生转段的关键一环。退役军人事务部门组建以来,我们在适应性培训方面不断研究、探索、实践,2019年印发了新时代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去年初制定《教育培训工作管理办法》,去年8月印发了做好全员适应性培训工作《通知》和《退役军人就业目录参考》。

在培训内容上,重点围绕“9+X”展开,“9”即:政治教育、区情社情、心理调适、政策法规、职业指导、保密教育等9个方面,“X”即:自选动作,各市县根据社会需要和退役军人需求设置内容、确定时长,切实增强了培训的靶向性。

在时间上,利用5-7天时间开展集中培训。

在经费上,参照当地党政机关培训经费标准高标准保障,由自治区财政拨付的培训经费全额支持。

在衔接上,对有就业需求的,及时举办招聘会、搭建就业平台;对有创业需求的,组织创业培训,提供入驻孵化基地、办理证照和担保贷款等服务;对有技能和学历提升需求的,对接培训机构开展免费技能培训,对接相关部门和院校落实免试入学、减免学费、享受助学金、加分投档等政策,为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就业创业提供全程服务、全域支持。

目前,各市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广大退役军人普遍对适应性培训重视起来了、抓得紧了,做到了全员参与、全面覆盖,我区适应性培训得到国家退役军人事务部的充分肯定,做法在全国退役军人教育培训经验交流会上交流。

3.军转干部退役后都很关心自己的安置去向,我区的安置政策是什么样的?

我厅答复:

军官:按照政策规定,军官转业后的去向分为安置地确定条件和安置地放宽条件两种。

安置地确定条件:转业军官一般由其原籍或者入伍时所在地安置,也可到配偶随军前或者结婚时常住户口所在地安置。但安置到省会城市(银川)的需要配偶取得省会城市(银川)市常住户口满2年。对父母身边无子女或者配偶为独生子女的军队转业干部,可以到其父母或者配偶父母常住户口所在地安置。对未婚的军队转业干部可以到父母常住户口所在地安置。对父母双方或者一方为军人且长期在边远艰苦地区工作的军转干部,可以到父母原籍、入伍地或者父母离退休安置地安置。

安置地放宽条件:分为三种情况。

第一种情况,军转干部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到配偶常住户口所在地安置,也可以到其父母或者配偶父母、本人子女常住户口所在地安置:①在边远艰苦地区或者从事飞行、舰艇工作满10年的;②战时获三等功、平时获二等功以上奖励的;③因战因公致残的。

第二种情况,夫妇同为军队干部且同时转业的,可以到任何一方的原籍或者入伍地安置,也可以到符合配偶随军条件的一方所在地安置;一方转业,留队一方符合配偶随军条件的,转业一方可以到留队一方所在地安置。

第三种情况,因国家重点工程、重点建设项目、新建扩建单位以及其他工作需要的军队转业干部,经接收单位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军转干部安置工作主管部门批准,可以跨省(自治区、直辖市)安置。符合安置地吸引人才特殊政策规定条件的军转干部,可以到该地区安置。 

士兵:退役士兵安置地一般为入伍时的户口所在地,入伍时是普通在校大学生的,退役后不复学的安置地在入学前的户口所在地。

下列情况可以异地安置:1.服役期间父母户口所在得变更的,可在父母户口所在地安置。2.符合部队有关现役士兵结婚规定切结婚满2年的,可在配偶或者配偶父母户口所在地安置。3.其他特殊原因由部队师旅级单位出证明,经过省级以上人民政府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主管部门标准异地安置的。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打印本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