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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退役军人事务厅 财政厅 关于调整部分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 生活补助标准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1-11-06 来源: 自治区退役军人事务厅

自治区退役军人事务厅 财政厅

关于调整部分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

生活补助标准的通知


各市、县(区)退役军人事务局、财政局,宁东社会事务局:

根据《退役军人事务部 财政部关于调整部分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的通知》(退役军人部发〔202136号)精神,决定从202181日起调整部分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残疾军人(含伤残人民警察、伤残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伤残民兵民工)的残疾抚恤金、烈属(含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的定期抚恤金、在乡退伍红军老战士(含在乡西路军红军老战士、红军失散人员)的生活补助标准,调整后的标准见附件。

二、各地要按照《军人抚恤优待条例》规定,加大资金投入,大力提高在乡老复员军人的生活补助标准,切实保障其生活水平。中央财政在现行补助标准的基础上,每人每月增加200元。

三、各地要按照每人每月不低于700元、不高于十级残疾军人抚恤金标准的原则,调整带病回乡退伍军人生活补助标准,每人每月提高标准不低于50元。中央财政补助标准为每人每月560元,自治区财政补助140元。

四、对在农村的和城镇无工作单位且家庭生活困难的参战退役人员提高生活补助标准,每人每月提高50元,达到每人每月750元。中央财政补助标准为每人每月600元,自治区财政补助150元。

五、对不符合评残和享受带病回乡退伍军人生活补助条件,但患病或生活困难的农村和城镇无工作单位的原8023部队退役人员,以及其他参加核试验军队退役人员(含参与铀矿开采军队退役人员)提高生活补助标准,每人每月提高50元,达到每人每月750元。中央财政补助标准为每人每月600元,自治区财政补助150元。

六、对居住在农村和城镇无工作单位、18周岁之前没有享受过定期抚恤金待遇且年满60周岁的烈士子女(含建国前错杀后被平反人员的子女)提高生活补助标准。中央财政在现行补助标准的基础上,每人每月提高50元,达到每人每月590元。

七、对从1954111日试行义务兵役制后至《退役士兵安置条例》实施前入伍、年龄在60周岁以上(含60周岁)、未享受到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农村籍退役士兵提高老年生活补助标准,每服一年义务兵役每人每月提高5元,达到每服一年义务兵役每人每月补助50元。

八、对建国前加入中国共产党的农村老党员和未享受离退休待遇的城镇老党员调整生活补贴标准,每人每月提高50元,补助标准调整为:193776日前入党,达到每人每月870元;193777日至194592日入党的,达到每人每月810元;194593日至1949930日入党的,达到每人每月730元。已享受优抚对象抚恤补助的老党员,不执行上述补贴标准,仍按每人每月50元标准发给生活补贴。已对老党员实行定额补贴的地方,补贴标准低于上述标准的,按照补差原则发给补贴;补贴标准高于上述标准的,仍按原补贴标准发给补贴。中央财政按50%安排补助资金。

九、此次调整标准所需中央补助资金,由中央财政安排,另行下达。各级有关部门要认真落实地方应安排的资金,切实加强资金管理,保证及时及时、准确、足额地把抚恤金和生活补助费发放到优抚对象等人员手中。


附件:各类优抚对象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




宁夏回族自治区退役军人事务厅   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

                               2021727


   (此件依申请公开)


附件

各类优抚对象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



                     (从202181日起执行)        单位:元/


各类残疾人员抚恤金标准


三属定期抚恤金标准

残疾等级

残疾性质

抚恤金


烈 属

因公牺牲

军人遗属

病故军人
遗    属

一级

因战

106670


因公

103300


33860

29080

27360

因病

99910


二级

因战

96530


三红人员生活补助标准

因公

91450


在乡退伍
红军老战士

在乡西路军
红军老战士

红军失散
人    员

因病

88030


三级

因战

84700


73960

73960

33370

因公

79600


因病

74550


两参人员生活补助标准

四级

因战

69420


参加核试验
退役人员

参战退役
人    员

因公

62670


因病

57590


9000

9000

五级

因战

54220


因公

47410


在乡老复员军人生活补助标准

因病

44030


建国前入伍

建国后入伍

六级

因战

42360


因公

40080


抗日战争
时期入伍

解放战争
时期入伍

因病

33860


七级

因战

32200


21600

20600

20100

因公

28820


八级

因战

20330


其他人员生活补助标准

因公

18610


带病回乡
退伍军人

60周岁农村籍退役士兵每服一年义务兵役

部分老烈子女

九级

因战

16890


因公

13560


十级

因战

11860


8400

600

7080

因公

10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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