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宁夏回族自治区退役军人事务厅! 登录个人中心

当前位置:首页>服务 > 权益维护

宁夏实现退役军人法律援助工作站全覆盖

发布时间: 2022-08-05 来源: 自治区退役军人事务厅

近年来,宁夏进一步扩大军人军属、退役军人法律援助覆盖面,各地法律援助机构在宁夏军区、军分区(警备区)、县(市、区)人民武装部、退役军人事务局分别建立军人军属、退役军人法律援助工作站或联络点,实现了全区县级以上退役军人法律援助工作站的全覆盖。各地法律援助机构把军人军属作为重点援助对象,对持有相关证件证明的退役军人,一律免予经济困难审查。在扩大法律援助事项范围上逐步将民生领域与军人军属权益密切相关的事项纳入法律援助范围,把军人军属购买经济适用房及廉租房纠纷纳入军人军属申请法律援助事项范围。对军人军属、退役军人申请法律援助的优先受理,并简化受理审查程序。对有特殊困难的军人军属、退役军人推行电话申请、上门受理等服务,对情况紧急的案件采取先行受理,事后补办材料、手续。

同时,建成宁夏公共法律服务“三大平台”,为军人军属、退役军人提供全方位法律援助。将军人军属、退役军人法律援助工作纳入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纳入双拥共建活动范畴。将军人军属、退役军人法律援助经费纳入财政保障范围,并逐步加大经费投入。加强对军人军属法律援助工作站的规划、建设和管理,并执行宁夏法律援助统一标识规定。

今年1—6月,共为874名困难退役军人提供“一对一”帮扶援助,受理退役军人法律咨询148人次,受理办结11件退役军人法律援助案件,为退役军人挽回或避免经济损失132万元。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打印本页